四月不运动,五月徒伤悲,运动会上操场见!
根据2019年校体育运动委员会比赛安排,定于2019年4月25-26日在长安校区举行西安外国语大学运动会,现将竞赛规程下发,请各单位、各部门认真组织报名参赛。
一、竞赛日期和地点
2019年4月25~26日在长安校区田径场、灯光球场
二、比赛项目
(一)田径项目
男子组(15项):100米、200米、400米、800米、1500米、5000米、100米栏、400米栏、4×100米接力、4×400米接力、跳高、跳远、三级跳远、铅球、七项全能。
女子组(15项):100米、200米、400米、800米、1500米、3000米、100米栏、400米栏、4×100米接力、4×400米接力、跳高、跳远、三级跳远、铅球、六项全能。
(二)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测试项目
1.女子一分钟仰卧起坐团体赛(女运动员10人)
2.10 人立定跳远团体赛(男运动员 2 人、女运动员 8 人)
(三)趣味项目
1.龟兔赛跑(男运动员 2 人、女运动员 3 人)
2.10人1 分钟跳绳团体赛(运动员 10 人、男女不限)
3.10 人足球颠球团体赛(男、女运动员各 5 人)
4.10 人排球垫球团体赛(男、女运动员各 5 人)
5.10人背抛实心球团体赛(男运动员2人、女运动员8人)
6.10人前抛实心球团体赛(男运动员2人、女运动员8人)
7.10 人×200米跑混合接力赛(男运动员2人、女运动员8人)
三、参加单位
英文学院、商学院、经济金融学院、旅游学院·人文地理研究所、高级翻译学院、英语教育学院、西方语言文化学院、东方语言文化学院、日本文化经济学院、新闻与传播学院、中国语言文学学院、国际关系学院、艺术学院、俄语学院、德语学院、中亚学院·汉学院、英语实验基地。
四、参加办法
(一)运动员条件:凡我校在籍大学生和汉学院学生,经医院检查证明,身体健康者,均可在所属学院报名参加。
(二)报名
1.各单位限报领队1名(各学院院领导),教练员1名,工作人员若干。
2.每位运动员报田径项目限报两项,另可兼报接力;各单位田径项目每项限报2人;每项接力限报1队。
3.田径项目、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测试项目和趣味项目均不得兼报。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测试项目和趣味项目每单位限报一队。
4.本次运动会实行网络报名,各单位先网报,再打印一份纸质报名表并加盖本单位公章,于报名截止日前把报名表和电子版解说词交到体育部,报名后一律不得更改。报名截止时间4月10日(星期三)下午4时,联系人:张小龙。
五、竞赛办法
(一)田径项目比赛办法
1.比赛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《田径竞赛规则》。
2.1500 米、5000 米、3000 米竞赛项目只进行一个赛次。100米、200米、400米、800米、100米栏、110米栏、400米栏及各项接力进行预、决赛。
3.进行两个赛次的项目,按成绩录取前8名参加决赛,决赛录取前8名。只进行一个赛次项目按成绩录取前8名。
4.田赛项目前三次试跳、试掷时按大会抽签顺序进行比赛。后三次试跳、试掷时取前8名进行决赛,按预赛顺序进行。
5.凡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佩戴号码布,无号码布者不得参加比赛(检录时必须带学生证或者一卡通,否则不予检录,检录3次不到按弃权处理)。
(二)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测试项目比赛办法
1.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测试项目按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各项目测试办法进行比赛。
2.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测试项目只进行决赛一个赛次,具体办法见附件1。
3.比赛成绩按全队运动员成绩计算总分。
(三)趣味项目比赛办法
1. 趣味项目采用大会制定的竞赛规则。
2. 趣味项目只进行一轮决赛。
3. 各项目具体比赛办法将另行通知。
(四)报名后不得更换运动员,发现冒名顶替,弄虚作假,违反竞赛规程,取消该运动员所有比赛成绩,并取消该单位团体成绩,全校通报。
(五)田径接力项目可任调参赛队员,但必须是田径项目报名队员。
六、录取名次、计分和奖励
(一)田径项目
1. 各项目报名不足三人者,取消该项,不足六人者减一录取。
2. 各项目(包括接力)录取前8名给予奖励,按9、7、6、5、 4、3、2、1 计分。各项接力项目加倍计分,名次并列得分平均分配,无下一名次。
3. 破校纪录加9分,破省高校纪录加18分,另发破纪录奖。
4. 在同一项比赛中,多次破纪录者只给一次最高破纪录的加分和奖励。
(二)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测试项目
1.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测试项目成绩记入团体总分。
2.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测试项目录取前8名颁发证书无奖品,按18、14、12、10、8、6、4、2计分;名次并列得分平均分配,无下一名次。
(三)趣味项目
1. 趣味项目成绩记入团体总分。
2. 趣味项目录取前8名颁发证书无奖品,按18、14、12、10、8、6、4、2 计分;名次并列得分平均分配,无下一名次。
(四)奖励
1. 团体总分取前8名予以奖励,按男女各项得分之和多少排列名次,如遇两队以上得分相等,以破纪录多者名次列前(按破省高校纪录、破校纪录多者),如仍相等,以第一名多者,名次列前,依此类推。
2. 本次运动会设“体育道德风尚奖”三个、“优秀通讯报道奖”三个 、 “优秀组织奖”一个予以奖励。
七、其它
(一)大会开幕式各单位派方队参加入场式,各学院自行安排入场式创意,在主席台前停留一般不超过 2 分钟。
(二)各单位需交电子版解说词(200 字内),同电子版报名表一起发至体育部邮箱tyb@xisu.edu.cn。
(三)大会期间各单位组织好观众按指定区域就坐观赛,严禁进入比赛场地。
(四)大会期间每单项比赛结束即颁奖,团体奖项于 运动会闭幕式颁发。
(五)所有参加田径项目的运动员因故不能参加比赛的,一律不得更换,集体项目除外。
(六)本规程未尽事宜,由大会竞赛组负责解释。
教职工组竞赛规程,由校工会另行通知。
宣传部·新闻中心
微宣工作室
信息来源: 体育部
编辑: 张子瑜 史卓文 刘润天
校对:白佳佳 贾涵雅 赵洋琛
责编:郭扬
审核:郭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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